83 违反律法的罪都是同样邪恶吗?
答:有些罪因其本身,或因情节严重,在神的眼中比其他的罪更加邪恶。

1: 你如何理解有些罪比其它罪更加邪恶?
答:它们比其它(罪)更可恶,可憎,更冒犯神,结8:6,13,15(又对我说,人子阿,以色列家所行的,就是在此行这大可憎的事,使我远离我的圣所,你看见了么。你还要看见另有大可憎的事。他又说,你还要看见他们另外行大可憎的事。他对我说,人子阿,你看见了么。你还要看见比这更可憎的事。)

2: 所有的罪都可憎、冒犯神吗?
答:是的。但不完全相同,太7:3 ——“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3: 所有的罪并不是同等地冒犯神,是如何表现出来的呢?
答:从将来在另一个世界遭受不同程度的惩罚可以得知,太11:22——“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推罗,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同样在 路12:47-48也可以看到(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

4: 在谁的眼中有些罪比其他罪更极其邪恶呢?
答:在神的眼中,对邪恶的罪他是最佳审判者。伯36:9(他就把他们的作为和过犯指示他们,叫他们知道有骄傲的行动。)

5: 在神眼中,有些罪在哪些方面比其它罪更为邪恶?
答:有些罪因其本身就很邪恶,有些罪因其诸般的严重情节更为邪恶。

6: 那些自身就很邪恶的罪,指的是什么呢?
答:即使周围没有使其加重的环境,它们的本性就是极其邪恶的。

7: 这些自身很邪恶的罪之间是否有大小区分?
答:那些直接对抗神的罪(即违反律法前四诫),比那些冒犯人的罪(即违反律法后六诫)更加邪恶。在同样是违反了后六诫的不同的罪之间,有些比其它更邪恶。

8: 有没有例子来说明这两个方面呢?
答:对神的亵渎,其自身的性质比诽谤或毁谤我们的邻舍更加邪恶;撒上2:25(人若得罪人,有士师审判他;人若得罪耶和华,谁能为他祈求呢?”然而他们还是不听父亲的话,因为耶和华想要杀他们。);奸淫比偷盗更为邪恶,箴6:30-35。

9: 有些罪比其它罪的情节更为邪恶指的是什么?
答:罪恶情节的严重程度要看:1,犯罪者本身;2,被得罪的对方;3,罪本身的性质;4,犯罪的时间,地点和环境场合。

10: 我们怎么从犯罪者本身来判断?
答:可以从他们的年龄,所蒙恩赐以及职位上来判断。

11: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怎样以年龄来判断呢?
答:年长的人应该比较有经验,因此他们犯同样的罪就比孩童或没有经验的人情节更严重。伯32:7(我说:‘年老的当先说话;寿高的当以智慧教训人。’)

12: 人犯罪的情节严重程度怎样从他所蒙恩赐上来判断呢?
答:如果犯罪者身负重任,撒下12:14(只是你行这事,叫耶和华的仇敌大得亵渎的机会,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或者蒙了很大的恩赐与恩典,王上11:9(耶和华向所罗门发怒,因为他的心偏离向他两次显现的耶和华以色列的神。)雅4:17(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他们的罪情就会成比例的加重,超过那些没有这些特权的人。

13: 对身任公职的人犯罪怎样看待罪情加重的呢?
答:如果犯罪者在政府里担任要职,或在教会中任职,耶23:11,14(“连先知带祭司,都是亵渎的,就是在我殿中,我也看见他们的恶。”这是耶和华说的。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见可憎恶的事,他们行奸淫,做事虚妄;又坚固恶人的手,甚至无人回头离开他的恶。他们在我面前都像所多玛,耶路撒冷的居民都像蛾摩拉。”),王上14:16(因耶罗波安所犯的罪,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耶和华必将以色列人交给仇敌。”);他们的罪情就更重,因为他们的例子很有可能被他人效仿,耶23:14。

14: 罪行如何因着受害一方而加重?
答:如果所犯之罪“直接触犯神,他的属性和对他的敬拜;抵挡基督和他的恩典;抵挡圣灵以及他的见证和工作;或者与身边的长辈和亲人作对,与圣徒作对,特别是对软弱的弟兄, 以及危害众人的共同利益,都使罪情加重。

15: 什么是直接触犯神,他的属性和对他的敬拜而使罪情加重?
答:在神面前直接作恶,诗51:4(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藐视“他丰富的恩慈”,罗2:4(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轻看那刻有神荣耀的律例。玛1:8,14(“你们将瞎眼的献为祭物,这不为恶吗?将瘸腿的、有病的献上,这不为恶吗?你献给你的省长,他岂喜悦你,岂能看你的情面吗?”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行诡诈的在群中有公羊,他许愿却用有残疾的献给主,这人是可咒诅的,因为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 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16: 什么构成了抵挡基督和他的恩典之罪的邪恶?
答:藐视和蔑视神以他无限智慧给我们的绝症预备的唯一救法,徒4:12(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著得救。);如果我们“忽略这么大的救恩”,一定是不可逃罪的,来2:3。

17: 触犯抵挡圣灵,以及他的见证和工作,其罪行是怎样加重的呢?
答:拒绝圣灵做我们的见证,约15:26(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他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以及消灭圣灵在我们身上的感动,帖前5:19(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

18: 当犯罪对抗身边的长辈和亲人时,罪情加重在哪里?
答:罪行触犯上述任何一位,就是破坏(人间)最神圣的纽带,丧失天良和知恩不报,箴30:17(戏笑父亲,藐视而不听从母亲的,他的眼睛必为谷中的乌鸦啄出来,为鹰雏所吃。)诗55:12-13(原来不是仇敌辱骂我,若是仇敌,还可忍耐;也不是恨我的人向我狂大,若是恨我的人,就必躲避他。不料是你!你原与我平等,是我的同伴,是我知己的朋友。)

19: 当犯罪敌对圣徒,尤其是软弱的弟兄时,它是如何加重(罪行)的呢?
答:当犯罪敌对圣徒时,是在轻视他们身上神的形象,路10:16(又对门徒说:“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弃绝你们的就是弃绝我;弃绝我的就是弃绝那差我来的。”);敌对软弱的弟兄时,就是在他们面前铺设绊脚石,使得他们跌入陷阱或堕落,林前8:12(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20: 得罪危害众人的共同利益是谁呢?
答:就是以说谎来阻止福音传播,有损福音成功的那些人,帖前2:15,16(这犹太人杀了主耶稣和先知,又把我们赶出去;他们不得神的喜悦,且与众人为敌;不许我们传道给外邦人,使外邦人得救,常常充满自己的罪恶。神的忿怒临在他们身上已经到了极处。); 救恩真理是众人的最大共同益处。徒13:26(弟兄们,亚伯拉罕的子孙和你们中间敬畏神的人哪,这救世的道是传给我们的。)

21: 此罪的加重情节是什么?
答:他们所干的几乎就是魔鬼的勾当,目的在于毁坏和消灭人类。彼前5:8(务要谨守、警醒,因为你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

22: 从犯罪的性质和质量如何使罪情加重呢?
答:下列这些罪都使罪情大大加重:违反明确的律法条文;打破多项诫命; 付诸于语言和行动;无法赔偿;违背良心;一意孤行并以此为乐。

23: 为什么说违反明确的律法条文时罪行会加重?
答: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的行为毫无疑问是犯罪;因此犯罪者一定是带着最大的鲁莽和傲慢而犯罪的。
罗1:32(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24: 同时打破诸项诫命会造成什么加重的罪行?
答:此类罪会变成一个复杂的罪行,其中包含了许多的犯罪;就像大卫在乌利亚的事件上,
撒下12:9(你为甚么藐视耶和华的命令,行他眼中看为恶的事呢?你借亚扪人的刀杀害赫人乌利亚,又娶了他的妻为妻。)。

25: 付诸于言语和行动时,罪是如何加重的?
答:邪恶的言语和行动比仅仅停留在思想中更为公开地羞辱神,太5:22(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注:有古卷在“凡”字下添“无缘无故地”五字)。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对人造成更大的伤害,弥2:1(祸哉,那些在床上图谋罪孽造作奸恶的。天一发亮,因手有能力,就行出来了。)

26: 为什么无法赔偿之罪使罪情加重?
答:这类罪的不可赔偿性加重了它们的罪情。因此谋杀或者通奸一定比偷盗更加严重。因为偷盗有可能进行赔偿,利6:4-5(他既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或是因欺压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遗失他所捡的物,或是他因甚么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数归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还本主。);然而没有什么能赔偿被夺走的生命,民35:31(故杀人犯死罪的,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或是亵渎婚姻之床和盟约,箴6:35(甚么赎价,他都不顾;你虽送许多礼物,他也不肯干休。)

27: 违背良心的犯罪是如何使罪情加重的呢?
答:这类违着良心的犯罪伤害我们自己,因为它们故意对抗良心的审判和责备。罗1:32(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28: 蓄意犯罪,一意孤行,并以此为乐的邪恶是什么?
答:因为这是一种对神的蔑视,出5:2(法老说:“耶和华是谁,使我听他的话,容以色列人去呢?我不认识耶和华,也不容以色列人去。”);一种对神根深蒂固的恨恶,罗8:7(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是盲目无知和心里刚硬的明确证据,亚7:11-12(“他们却不肯听从,扭转肩头,塞耳不听,使心硬如金钢石,不听律法和万军之耶和华用灵藉从前的先知所说的话。故此,万军之耶和华大发烈怒。)

29: 什么是犯罪的时间上使罪情加重?
答:如果在安息日犯罪或者在分别出来的禁食或感恩祷告的日子就会比其他时间更加严重,耶17:27(你们若不听从我,不以安息日为圣日,仍在安息日担担子进入耶路撒冷的各门,我必在各门中点火,这火也必烧毁耶路撒冷的宫殿,不能熄灭。”);赛22:12-13(当那日,主万军之耶和华叫人哭泣哀号,头上光秃,身披麻布。谁知,人倒欢喜快乐,宰牛杀羊,吃肉喝酒说:“我们吃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

30: 罪行从他们犯罪的地点是如何加重的呢?
答:如果是在福音之光所到之处犯罪,这种罪便更加邪恶,赛26:10(以恩惠待恶人,他仍不学习公义;在正直的地上,他必行事不义,也不注意耶和华的威严。);或者如果犯罪“在公共场合,或在他人面前,这些人很有可能因此被触怒或玷污。” 撒下16:22(于是人为押沙龙在宫殿的平顶上支搭帐棚。押沙龙在以色列众人眼前,与他父的妃嫔亲近。)

31: 学习了罪在其加重情节这条教义之后,我们应如何改变自己?
答:认清了犯罪的情节严重性之后,我们应该在神面前更加谦卑和自卑,拉9:6(说:“我的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神仰面,因为我们的罪孽灭顶,我们的罪恶滔天。);更加珍惜神宽恕和慈爱的丰富,连罪人之中的罪魁也能蒙恕饶赦免,提前1:13,15(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做的。“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